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性质和隶属关系:河北省世界语协会(HE BEI
ESPERANTO-ASOCIO)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省世界语者群众学术团体。本会参加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同时接受中华全国世界语协会的指导。
第二条
宗旨:团结广大世界语者,组织和引导全省世界语者和有志于世界语运动的同志学习、研究和运用世界语,扩大世界语在本省的影响.提高世界读者的学术水平,促进世界语运动的健康发展,为繁荣本省的文化与科技事业而努力。
第二章 会 员
第三条
会员:凡赞成本会章程、思想健康、作风正派并具备世界语初级班结业水平的世界语者以及热心于世界运动的知名人土均可自愿参加。参加者需由会员一人或所在单位介绍,持世界语结业证书或证明,填写会员登记表,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发给会员证始为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在会内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3.其参加本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和索取资料的优先权;
4.主动缴纳会费,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5.遵守本会章程,自觉维护本会声誉;
6.执行本会决议,积极配合本会开展工作。
第五条 会员守则:
1.会员在进行通信、学术交流、友好往来等活动时,须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国家政策法令并报本会常务理事会备案;
2.会员应注意加强自身修养,努力提高文化和道德素质,崇尚献身精神;
3.会员之间应同心同德,精诚团结,互通信息,共同提高;
4.会员无权以本会名义擅自进行各项活动,如果做出有报本会声誉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后取消会员资格。
第三章 机 构
第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
1.会员代表大会为本会最高权力机构。大会的任务是:审定和修改本会章程;选举本会理事会;审议和通过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年度计划。
2.本会第一届理事会通过协商,经省社科联批准产生,从第二届起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七条 本会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和顾问组。
1.理事会的职责是:制订本会工作计划。选举常务理事若干人组成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常务理事会召集。
2.常务理事会的职责是:领导本会会务工作,筹备会员代表大会,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负责机构设置并决定其主要成员。常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理事长召集,必要时可提前或推迟举行。
3.常务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理事长负责推荐秘书长人选,并经常务理事会通过。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并经常务理事会通过。
4.理事长由副理事长若干人协助负责主持本会会务。理事长有权临时召集常务理事会。遇特殊情况可临时代表本会做出决定,并报常务理事会备案。
5.秘书长由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处理本会日常事务和指导、协调各方面工作。负责处理对外联络和友好往来事宜,负责起草各种报告和计划,有权推荐各专业委员会负责人。
6.为加强世界语运动同社会各界的联系,经会员代表大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本会推举社会知名人士和老世界语者若干人组成顾问组,推动和监督本会工作。
7.以上各项职务任期均为四年,连选可连任,根据会务发展的需要,经常务理事会批准,可临时调整上述有关人员。
8.为便于工作,本会设立秘书处,山秘书若干人组成,在秘书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各种日常事务。以后可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增设有关专业委员会。
第八条
会员代表大会或的事会可授予对世界语运动有重要贡献或德高望重的世界语赞助者以荣誉称号。
第四章 地市协会
第九条
在条件成拟计,各地市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可成立协会,并根本会备案。
第十条
地、市协会是本会的地方组织,由当地社科联、一科协或相应部门领导,业务上受本会指导,选举代表参加本会理事会。并在本会的组织下,参加全国性活动。
第十一条
地、市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地、市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讨论并决定本地、市协会的工作任务和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地、市以下暂不设协会,世界语者较集中的地方可成立世界语小组。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三条 经费来源
1.社科联拨款;
2.挂靠单位补贴;
3.单位资助;
4.个人捐赠;
5.会费收入;
6.各种有偿服务收入。
第十四条
经费管理:本会实行民主理财,帐目公开。由常务理事会指定专人管理,定期在现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上公布收支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已经本会成立大会通过生效。都有修改,需经下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十六条 本会挂靠单位:河北师范大学。
第十七条 本会工作语言为世界语。
一九八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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